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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aachen-yuanwang

[其他] 冤枉死了,大家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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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名字, 生日都不一样... 签名都不一样... 不知道LZ在这里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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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9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开心小子 于 2007-8-9 23:13 发表
事情很蹊跷

LZ要是不回国就好了,跟他们周旋到底



谢搂主,你也能觉得蹊跷,总算让我安心点儿,要不然都觉得真是自己思考问题不对了

事情有时候就是这样,想怎么做和应该怎么做,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不懂他们的程序,办事方法,所以找不到切入点,
虽然知道律师所,但是不知道他们经过什么机构的批准可以这样该名字,不知道何律师所了断了,是不是就等于真的了断了


麻烦,我比较烦,最近真的比较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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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9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utte 于 2007-8-9 23:22 发表
名字, 生日都不一样... 签名都不一样... 不知道LZ在这里说些什么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
在解释一便给你 

就是名字差不多的另一个人的债 莫名其妙 被一个律师所 换到了我的名字上,

因为姓相同,名字部分相同,那个人回国前和我住同一个学生宿舍,就这些相同点 

希望能解答楼上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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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9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utte 于 2007-8-9 23:22 发表
名字, 生日都不一样... 签名都不一样... 不知道LZ在这里说些什么


忘说了,那人离开德国不再回来了,就是所谓骗手机的事件,个人认为,从信上的钱数猜的,每个月应该还 60 欧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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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achen-yuanwang 于 2007-8-9 23:31 发表


忘说了,那人离开德国不再回来了,就是所谓骗手机的事件,个人认为,从信上的钱数猜的,每个月应该还 60 欧左右


律师也是碰碰运气,看到名字相近,认为有可能就是同一个人,因为中国人的名字对他们来说是外国人的名字。

就好像施罗德欠了钱,那边又住进了一个施络德,然后别人就想,这个施络德也许就是原来那个施罗德,翻译不同而已。所以就寄信给你了。

你只要说明(或者说证明)此施络德非彼施罗德,事情就了结了,真想不通还有什么复杂的。

解释清楚了的话,即便是不良记录,也是那个施罗德的,跟你施络德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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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9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8-9 23:40 发表


律师也是碰碰运气,看到名字相近,认为有可能就是同一个人,因为中国人的名字对他们来说是外国人的名字。

就好像施罗德欠了钱,那边又住进了一个施络德,然后别人就想,这个施络德也许就是原来那个施罗德 ...




感谢楼住关注我的帖子 :)

律师也是碰碰运气,这话没错,他们也觉得有可能就逮到一个,何乐不为

最让人头疼的是,他们怎么还能找到我的房间号,就算rathaus 那里大家也不过登记楼的号码,(再就是大学了,那我更惨了)我们宿舍100 多号, 能找到我的房间号,总不会是猜得,肯定是问了

可是你问人家这些东西的时候,总要告诉人家为什么吧,这样的对话期间我就很有可能被记上一笔,正式或非正式,
也许就根本没什么,也许就真的会有什么,这种未知的东西才是最让你头疼的,发生的反而好办
 

所以发个帖子,多听听别人的想法总不会错的,希望能抛砖引玉了,明白的解释下,不明白的也可以听听新闻,兼听则明就是这个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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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0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achen-yuanwang 于 2007-8-9 23:28 发表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
在解释一便给你 

就是名字差不多的另一个人的债 莫名其妙 被一个律师所 换到了我的名字上,

因为姓相同,名字部分相同,那个人回国前和我住同一个学生宿舍,就这些相同点 
...



我个人也觉得是楼主多虑。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就算某某律师栽赃陷害,也要把故事编的完满一些。而在这件事情上,完全可以有力的反驳,来证明楼主是清白的。

只是姓氏相同,即便是名也相同,并不代表就是同一人。签手机合同肯定会在当时出示护照等等,来证明生日以及出生地,包括护照号码也是可以证明自己不是对方所要逃债之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楼主根本就不用做什么,说你欠款的人要列举出更充分的证明,证明就是你,欠下了这些钱。证明你这个人的时候,身份证件,护照等等自然是最好的证明。这么对比一下,楼主显然不是他们要找的人。

这其实已经是很有力的证据了,另外你们银行账号不同,刚才楼上说的签名也不一样,等等。反正如果是完全的两个人的话,即使是姓氏相同,别的什么都不一样,他还是百分之百的两个人。

所以,楼主根本不要有什么想法,也不会把什么坏事都不明不白的记你头上,在德国还没察觉到,除了姓名,生日,出生地也很重要么?就是做这些区别用的。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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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0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achen-yuanwang 于 2007-8-9 23:58 发表




感谢楼住关注我的帖子 :)

律师也是碰碰运气,这话没错,他们也觉得有可能就逮到一个,何乐不为

最让人头疼的是,他们怎么还能找到我的房间号,就算rathaus 那里大家也不过登记楼的号码 ...


关于房间号,地址这些东西,不用费尽差的。邮局有这个附加服务的,在信封上写上“无法投递请退回,或者无法投递请记下新地址后退回,等等”的字样。大家没留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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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0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ernds 于 2007-8-10 00:30 发表



我个人也觉得是楼主多虑。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就算某某律师栽赃陷害,也要把故事编的完满一些。而在这件事情上,完全可以有力的反驳,来证明楼主是清白的。

只是姓氏相同,即便是名也相同,并不代 ...




okay   $ok$    谢谢这么认真回我的帖子

没见过啥大场面,这种粘上 gericht 的事,更是生平第一次,胆小, 
那个什么定律来着,说事情可能变遭的情况下,就一定会变遭,所以我还是小心驶的万年船的好
不过我会尽量不想太多,所谓兵来将挡吧,就是麻烦些,冤枉些,没想到在德国也会体会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 心情, 痛苦,:(
但愿虚惊一场,那就多谢你的吉言了
眼下我还是等等看,也看看大家的意见
众人拾柴火焰高,还不急于下结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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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0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LZ,我也碰上过和我同名同姓的同胞,欠了手机回国了。
当时也是好一阵的折腾,若不是签名和出生日期不同还真不知道怎么办了呢。
而且和我同名这个人我认识,给他写信让他把钱补齐,他居然回信说让我别管了,他回国已经换了本护照了,O2找不到他了。
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为了手机宁愿失去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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