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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shirleyss

情以何堪包裹丢失全过程,寻找解决方案!(希望卖家和买家们都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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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你的小狗狗 于 2007-8-29 03:27 发表
我觉得一人一半很公道~因为两个人都有责任。
买家mm没有选择带保险的邮寄方式,所以卖家mm只要提供邮寄的凭证,就可以完全不需要任何赔偿!
但是卖家mm没有办法证实自己寄出过包裹,而且从服务上来说,邮寄时 ...



$汗$
一人一半真的很不合理.
如果这样都要赔钱,那网卖就没有规矩了.
不带保险的包裹还要去想着办法证明自己有没有寄过,还要想着办法去保留证据,我的天那,ebay上的卖家都还怎么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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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8-28 16:34 发表
光看标题,想,lz肯定是个文艺女青年,丢个包裹居然用·情何以堪· 来形容。看了帖子才知道,原来是个名字;)


:D :D $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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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不累吗?冷静下来后再谈吧。。。。。
郁闷地以后都不敢网络购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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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它两个不太清楚,但是第一点:
如果买家选择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发生包裹丢失现象,卖家应该负有什么样的责任?
如果买家选择了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自己要承担100%的风险!
这个是没得说的!
在情何以堪的贴子里也进了几次,看到她的口气和说法确实很不妥
最不赞同的就是她那段:<我也不知道小包裹是不带保险的,以为和HERMES价格差不多,就同样也是带保险的,为什么卖家在我选择邮寄方式的时候不提醒我,不然也不会怎样怎样>

当时我看的时候就很生气,感觉这样的说法很野蛮,确实,如果卖家MM在当时提醒她了,是更完美,但是,人家也不是故意不提醒的,因为邮费是买家出的,卖家提不提醒对自己没什么好处.换句话说,人家提醒你是大好人,忘记提醒了也是理所应当.怎么能够用"我不知道***,我以为***"这样的道理来说服人!说句不好听的,不知道规矩就先多学学,不晓得邮寄方式就搜一下柳絮飞MM的热贴好好学习学习再来买卖东西!
还有一点,她说的,论坛的规矩是,如果买家选择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发生包裹丢失现象,卖家要赔偿一半的费用.
看到这点就很生气,感觉是狗急跳墙了,在二手团购逛这么久,自己也做了好几批,从来没有听过看过这样所谓的规矩!
再换句话说,如果买家选择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发生包裹丢失现象,卖家赔你一半是你走运碰到好卖家了,要是人家不赔你,是理所当然!

最后一句声明,我不是LZ的MJ,只是很看不惯情MM的犀利言辞,纵使你再有道理,也得静下心慢慢谈是不,你这样呼呼呼的到处招人说理,谁受得了啊.你和S才是当事人,别人评什么理啊.好好谈谈吧.要是我看到你这样的口气和这么多攻击的语句,本来想赔的,看到都死定不赔了.

[ 本帖最后由 CrazySpeed 于 2007-8-29 11: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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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情以何堪 于 2007-8-28 20:16 发表
看见很多人说: "买家也无法证明自己没有收到"

想问一下,卖家和买家,如果想证明自己的清白,谁更容易拿出证据。当然是卖家。卖家可以拿收据,可以在邮局拍一个照。(在这点上说明一下,不一定非要用照相机拍 ...


凭什么说这里都是卖家?看到现在,很多都是非卖家并也在帮MM说话~
你说卖家们都帮着S说话,好为自己以后避免什么--真是很不公平的说法..

这件事,S没留收据,她有一定责任--但不用一直咬着,好像她极不负责的样子..
想一想,人家是让朋友忙去寄,朋友没好好留下小票--她其实也是门牙自己吞..既然没有小票,赔些钱也是合理的~
所以MM只用强调S没小票有部分责任就好,不用再3称其不负责之类..拍照根本没必要一般留好小票就行了

MM自己呢? 你开始的找S的帖子听上去自己一点责任没有..是这样么?
不知道PAECKCHEN没保险能怪谁? 我在POST寄东西,不说要带保险的话没人会提醒我..这样说来,我丢了包裹是不是也可以找POST理论呢?

不知不表示无过,可你一开始就极力为自己开脱,明显怀疑卖家不良,不好听的话也说的不少...
这种情况下,我只能说:MM,别再让情况恶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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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握手$$握手$  $握手$
原帖由 gg111 于 2007-8-26 18:47 发表
大家一起考虑下这些问题吧

1. 买家不知道3.9欧的POST是不带保险的, 卖家是否应该对此负责.
2. 代购费与邮寄丢失是否有关
3. 版规是否有明文规定, 丢失一定要卖家赔一半. 我们不说别的卖家MM怎么做, 就说版规
4. 凭证的有效性是什么

[ 本帖最后由 gg111 于 2007-8-29 11: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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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erkuraq 于 2007-8-29 01:22 发表

嗯。我是在邮局实习过.所以知道一些。但是我实习的部门不是专门分信件包裹的。记得有mm在这个部门工作过,她会知道得更清楚。我就来说说我知道的吧。
首先,现在所有的信件包裹都是先用电脑扫描,字迹清楚地 ...


可是paeckchen的编号在哪里呢?
我丢的那个paeckchen,查了前后有两个礼拜,最后不了了之
卖家据说还提醒了详细的包裹信息,包裹样子,颜色大小,她还保留了当时寄包裹的收据
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有查到,一个270多欧的包裹就给post弄丢了,我和卖家都很难过,
最后在我找律师商量过后,我给卖家写了封mail,卖家也同意律师的建议,大家承担一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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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发生了不少有关邮寄损失的问题,因为版规已明确不提供营销帮助,所以只能谈我的个人看法。

1.拿出包裹寄出凭单以消除误会。寄出人没有凭单,收件人没有主动保险,最好的办法是心平气和的谈解决办法。
2.买卖双发多换位思考才能从根本上找到解决办法。
3.德国热线从来没有什么各赔一半的说法,或许是买卖双方自己的私下协议吧。我个人认为组团人在组团前就应该考虑发生意外情况的基本弥补措施,并和跟团人达成一致。若是组团人在一开始没有考虑因为盈利而带来各种风险可能补偿,那么因为意外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组团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去解决。组团人既然有勇气组团,在某种程度上也得有作为团长对意外事件的预见能力和处理勇气。就向团购版版规和发贴规则一样,组团人有义务对跟团人基本的信誉进行审核和并事前提出意外损失补偿方案。这是对买卖双方的负责。
4.斑竹没有参与lz组织的团购,lz在和跟贴人发生矛盾争执时,直接把问题推给斑竹,找斑竹管理员要说法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
5.最近包裹丢失事件频频发生,希望大家特别是有意组团开贴的网友不要把团购想得过于简单。审慎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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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
原帖由 晚樱草 于 2007-8-29 11:57 发表


可是paeckchen的编号在哪里呢?
我丢的那个paeckchen,查了前后有两个礼拜,最后不了了之
卖家据说还提醒了详细的包裹信息,包裹样子,颜色大小,她还保留了当时寄包裹的收据
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有查到,一 ...
原帖由 slrihalu 于 2007-8-28 21:10 发表
我似乎想起来了, 想那个CODE似乎是寄的时候邮局工作人员会在比如包裹或者MAXIBRIEF上贴个什么, 如果是代保险的, 就也贴一个在给你的凭证上, 如果是没有保险的, 就不会给你这个CODE, 就是说, 如果不是保险的包裹, 有这个CODE, 但是寄的人是除非照相什么的是拿不到凭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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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lrihalu 于 2007-8-29 12:0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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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收件人,对这种行为很是无奈
我觉得会记下这种code的寄件人,除非是以前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否则第一次也不会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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