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聚社区-德国热线-德国实用信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萍聚头条

查看: 114|回复: 0

AI文生图第一案对比:当下如何降低AI创作带来的著作权不确定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4-30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微信文章


作者 丨 威理扬法律团队

编辑 丨 小    威

主编 丨 林    娜

4月17日,苏州中院作出(2025)苏05民终4840号民事裁定书,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苏0582民初9015号民事判决书自裁定送达时生效。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认定“对于主要由AI绘图软件自动生成的内容,不应当认定构成作品”、“使用者首次输入提示词……尚不能体现使用者对图形的充分独创性”、“在原告未能提供原始记录,仅提供类似图片演示流程的情况下,本院难以认定其在使用 Midjourney 软件、醒图 APP生成涉案蝴蝶系列椅子图片的过程中作出了体现其独创性的个性化选择和修改”、“涉案图片不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不能认定为作品”。

下文将梳理AI文生图不构成作品第一案的创作过程和裁判思路,并与AI文生图构成作品第一案相对比,最后就如何降低AI创作带来的著作权不确定性给出当前裁判情况下的初步建议。
02

原告主张的涉案图片创作过程

1. 原告于2023年8月15日在其小红书账号公开发布了在本案中主张保护的三张蝴蝶椅子图片,并分享了生成提示词。


(原告主张保护的三张蝴蝶椅子图片)2. 原告未能提供上述三张蝴蝶椅子图片的创作过程流程图,仅当庭展示了同时期使用Midjourney软件创作的其他不同造型的可爱、卡通风格椅子图片的过程图,如西瓜椅子(图4)、苹果椅子(图5)、彩虹椅子(图6)等。

3. 原告提供了其于2024年8月5日使用Midjourney软件生成类似蝴蝶椅子图片过程的录屏,包含了AI制作过程、醒图、垫图、PS修图的分解过程:(1)通过VPN访问Discord app中的Midjourney作图频道,并添加设计师本人服务器;(2)输入提示词(较2023年8月15日生成案涉三张蝴蝶椅子图片提示词,描述更加复杂、精确),并生成初稿(图7);(3)筛选和添加提示词进行优化;(4)通过瘦脸功能调整椅子腿部、翅膀花纹。在软件所生成选择符合要求的贴纸作为垫图(图8),通过垫图功能再次优化。(5)最终筛选出终稿(图9)

4. 原告明确,再现创作过程第一步提示词与生成涉案蝴蝶椅子时公开提示词基本一致,但内容更加具体丰富。由于AI生成的内容本身是不确定的,所以无法再现与涉案蝴蝶椅子完全相同的图片。
03

张家港市法院观点提炼

1.AI绘图软件输入提示词所生成内容,并不当然构成作品。

法院认为:

原告主张保护的、使用Midjourney辅助生成的涉案三张蝴蝶椅子图片不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本案涉及的Midjourney软件为AI绘图程序,可以根据使用者输入的提示词,生成外在效果接近于人类创作的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的各种图片。对于主要由AI绘图软件自动生成的内容,不应当认定构成作品。但使用者如果将AI绘图软件作为工具,体现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即使是AI生成物,亦应当作为作品受著作权保护。

问题引导:

    那么什么场景下应当适用“对于主要由AI绘图软件自动生成的内容,不应当认定构成作品”;

    什么场景下又应当适用“但使用者如果将AI绘图软件作为工具,体现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即使是AI生成物,亦应当作为作品受著作权保护”。

注: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一般而言,独创性要求作品由作者独立完成,并体现出作者的个性化表达。智力成果是指智力活动的成果,即作品应当体现自然人的智力投入。

2.首次输入提示词生成图片尚不能体现充分独创性,应当提供创作过程的原始记录以证明其通过增加提示词、修改参数体现了充分独创性
法院认为:对于人工智能文生图软件,使用者首次输入提示词,即可生成体现提示词主题和要素的图形,其中AI对文字到图形的生成,仍然起到重要作用,尚不能体现使用者对图形的充分独创性。从原告2024年8月5日类似文生图演示录屏内容看,即使首次输入的提示词相较于2023年8月15日所分享内容更为具体丰富,但初稿图片(图7)仍与案涉蝴蝶椅子图片(图1、2、3)在表达上相去甚远。由于文生图人工智能软件使用者难以仅仅通过一轮简单的提示词和参数输入就能决定最终图片表达,因此判定文生图是否属于独创性智力成果,可通过对创作过程形成的原始记录对使用者有无进行审美选择和个性化判断进行认定。使用者应当提供创作过程的原始记录以证明其通过增加提示词、修改参数对最初生成的图片进行调整、选择和润色,对图片的布局、比例、视角、构图要素、色彩或者线条之类的表达要素作出了个性化选择和实质性贡献。


(图7)



问题回应:
    单回合简单输入不构成作品:沿用法院的逻辑思路,可以认为“使用AI进行一轮简单的提示词和参数输入所生成图片”,应当适用“对于主要由AI绘图软件自动生成的内容,不应当认定构成作品”这一观点。即单回合输入简单提示词和参数所生成的AI图片,不应当认定构成作品。多回合动态调整可能构成作品:而如果通过查阅创作过程的原始记录,能够证明“使用者通过增加提示词、修改参数”,对“第一轮提示词和参数输入所生成图片初稿”进行调整、选择和润色,对图片“表达要素作出了个性化选择和实质性贡献”,就应当适用“但使用者如果将AI绘图软件作为工具,体现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即使是AI生成物,亦应当作为作品受著作权保护”这一观点。即多回合输入提示词和参数,可能因对单回合输入所生成AI图片的调整、选择、润色,在最终生成图片中体现了个性化选择和实质性贡献,而可以认定构成作品。多回合输入对最初图片的调整、选择、润色,须由创作过程原始记录证明。
故而最终法院认为:原告在 Midjourney 软件中输入了提示词,并设置了参数,但未能提供前述创作过程中相应的流程图等原始记录。在创作过程无原始记录佐证的情形下,其所作的选择和修改缺乏证据支撑,难以体现其进行的智力投入。而且,原告自认由于Midjourney软件生成图片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其已经无法再现与案涉图片完全相同内容的生成过程。因此,在原告未能提供原始记录,仅提供类似图片演示流程的情况下,本院难以认定其在使用 Midjourney 软件、醒图 APP生成涉案蝴蝶系列椅子图片的过程中作出了体现其独创性的个性化选择和修改。

04

对比北互文生图构成作品第一案

【案件事实存在差异】

北互案件全文参见:李某与刘某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京0491民初11279号
1.多回合动态调整 vs 单回合输入北互案中,原告输入了更为复杂提示词和参数,进行了四轮提示词和参数的输入与调整,最终生成了涉案图片 而本案中,原告输入提示词简单,且无法证明存在后续的调整。以下为北互案认定的生成流程事实:(1)原告使用网友基于Github上开源项目Stable Diffusion Webui制作的AI绘图软件整合包,并于公开网站下载他人所分享的精调模型包用于生成;(2)原告输入了复杂的(相对于本案)正向提示词和反向提示词,其中,反向提示词中的“((3d,render,cg,painting,drawing,cartoon,anime,comic:1.2))”系其自行编辑外,其余所有的反向提示词均系其直接复制于某论坛中用户分享的提示词内容。


(本案指张家港市不构成作品第一案)

(3)原告将迭代步数修改为33,高度修改为768,提示词引导系数修改为9,随机数种子修改为2692150200,生成第一稿;

(4)原告在上述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将“Additiona1-Networks”中的模型“lord hanfugirl-v1-5.safetensors”的权重修改为0.75,生成第二稿;

(5)在上述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将随机种子修改为2692150199。生成第三稿;

(6)原告在上述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在正向提示词(Prompt)增加“shy,elegent,cute,lust,cool pose,teen,viewing atcamera,masterpiece,best quality”,生成第四稿,其举证视频所显示生成图片即涉案图片。

(7)经当庭勘验,原告通过变更个别提示词或者变更个别参数,其生成的图片结果不同。
2.提交视频能够完全再现涉案图片生成流程 vs 提交视频依据流程所生成图片与涉案图片存在差异北互案中,原告提交了再现涉案图片生成过程的视频,证明其的确通过四轮提示词和参数的输入与调整生成了涉案图片。而本案中,原告未能所提交生成流程参考视频,证明存在一轮输入生成后的调整、润色、修改,其所提交的参考生成流程视频,最终生成内容与涉案图片存在差异。【北互裁判思路】
1.涉案图片符合“智力成果”要件:北互认为:“从原告构思涉案图片起,到最终选定涉案图片止,这整个过程来看,原告进行了一定的智力投入,比如设计人物的呈现方式、选择提示词、安排提示词的顺序、设置相关的参数、选定哪个图片符合预期等等。”2.涉案图片符合“独创性”要件:(1)AI文生图是否具备“独创性”须个案认定:体现在提示词输入与参数设置与他人的差异性,和对画面元素、布局构图描述是否具体明确“而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图片,是否体现作者的个性化表达,需要个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来说,人们利用Stable Diffusion类模型生成图片时,其所提出的需求与他人越具有差异性,对画面元素、布局构图描述越明确具体,越能体现出人的个性化表达。”(2)北互案中认定涉案作品具备“独创性”的理由:提示词参数设置和多回合动态调整均体现了原告的个性化选择“原告对于人物及其呈现方式等画面元素通过提示词进行了设计,对于画面布局构图等通过参数进行了设置,体现了原告的选择和安排。”“另一方面,原告通过输入提示词、设置相关参数,获得了第一张图片后,其继续增加提示词、修改参数,不断调整修正,最终获得了涉案图片,这一调整修正过程亦体现了原告的审美选择和个性判断。”【裁判思路细化】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判决并未与北京市互联网法院文生图第一案的裁判思路可以视为是对北互文生图第一案所确立的裁判标准的进一步探索延伸。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认可北京互联网法院“AI文生图是否具备‘独创性’须个案认定”和“单回合输入和多回合动态调整均能体现使用者个性化选择”的观点下,提出了“使用者首次输入提示词,尚不能体现使用者对图形的充分独创性”“使用者需提供创作过程的原始记录以证明其通过增加提示词、修改参数对最初生成的图片进行调整、选择和润色,对图片表达要素作出了个性化选择和实质性贡献”的进一步观点。总结两案的裁判思路,我们可以粗略观察出下列裁判思路:(1)AI文生图是否具备‘独创性’,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须个案认定;(北互文生图构成作品案)(2)提示词参数设置和多回合动态调整均能体现使用者个性化选择;(北互文生图构成作品案)(3)单回会输入所生成图片因不能体现充分独创性而不构成作品;(张家港市文生图不构成作品案)(4)多回合动态调整所生成图片有可能构成作品。(张家港市文生图不构成作品案)(5)北互案中涉案图片的提示词参数设置和多回合动态调整中所体现的个性化选择,达到了独创性的标准,故北互认定涉案AI文生图构成作品。(6)张家港市案中原告未能提交创作过程原始记录证明存在后续的多回合动态调整,仅凭单回合输入无法认定涉案图片具备充分独创性,而不能认定构成作品。

05

威理扬简评

张家港市案是对北互案所确立的裁判标准的一次有益探索,该案提醒文化创意行业的创作者们,使用AI绘图所生成图片,并不必然能够获得著作权保护。

尽管现在AI文生图的裁判规则并未明确,但从现有司法裁判来看,文化创意企业在将AI加入工作流的同时,为避免AI所生成图片无法获得著作权保护,避免因权利瑕疵影响产品的上架发行、运营维权,可以下角度对员工进行内部培训:

(1)尽量避免将AI生成图片未加润色,尤其是AI一轮提示词输入所生成图片直接投入市场使用;

(2)建议在使用AI辅助创作的过程中,留存底稿和创作过程的原始记录;

(3)推荐使用在用户协议中明确将生成物著作权赋予使用者的AI工具。



精彩继续,敬请关注



一、行政动向1. 美国美中战略竞争特别委员会发布DeepSeek调查最新报告二、立法动向
2. 欧盟启动《通用目的人工智能模型提供者义务适用范围指南》征求意见

三、行业动向3. 抖音发布《2025第一季度黑产治理数据报告》,AI加持平台内容治理工作4. 三七互娱发布2024年年报,旗下AI生成的视频素材占比已高达70%
5. 微博AI搜索疑似爬取用户私密内容,引发舆论争议

6. Apple开发AI平台“Apple Intelligence”,对如何使用用户数据训练AI作出说明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微信登录

x
Die von den Nutzern eingestellten Information und Meinungen sind nicht eigene Informationen und Meinungen der DOLC GmbH.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AGB|Impressum|Datenschutzerklärung|萍聚社区-德国热线-德国实用信息网

GMT+2, 2025-5-2 10:25 , Processed in 0.724486 second(s), 1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