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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 海关应税特许权涉及对美加征关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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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2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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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信文章
自从58号公告出台后,企业都习惯特许权支付后,通过9500向海关申报。在9500出台之前,企业则是习惯每年在审计报告出具之后,向海关申请补税。

今天有客户咨询,进口货物中有原产于美国的,并且涉及特许权使用费的,那么9500申报时,默认要被加征关税。但是这笔特许权实际是去年发生,今年支付的,正常是应该征收加征关税。问,能不能找海关申请特案,减免加征关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58号(海关总署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对于申报“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监管方式代码为9500)的报关单,海关按照接受纳税义务人办理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之日货物适用的税率、计征汇率,对特许权使用费征收税款。

对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货物,其对应的应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监管方式代码为9500)的,按照2019年第58号公告规定,适用该“9500”报关单申报之日适用的加征关税税率。

很明显,向海关提出减免这条路是行不通的。但是我还是有如下建议,可以一试。
是否可以让海关对这笔特许权进行“9700”后续补税。补税适用的税率,根据《关税法》,第二十条 进出口货物、进境物品,应当适用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完成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理所应当可以免征关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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