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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医疗诊断失误:责任主体在医生、医院还是算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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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2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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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划分的法律框架

1. 《民法典》核心条款

责任主体法律依据归责原则
医生第1219条(医务人员过错责任)过错责任
医院第1218条(医疗机构替代责任)无过错责任(雇主责任)
算法公司第1202-1203条(产品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
2. 特别法规定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96条:医疗AI软件属于 “辅助诊断类医疗器械”,需取得注册证(如国家药监局2023年《AI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第12条:医生对AI诊断结果负有“最终审核义务”,未合理审核视为过错。
二、司法实践中的责任认定规则

▶ 情形1:医生未尽审核义务——医生/医院责任

法律要件:


① AI结果存在明显错误(依专业标准可识别);
② 医生未人工复核或未质疑错误结果。
案例:(2022)鄂01民终7342号(武汉中院)

案情:AI将肺癌误诊为肺炎,医生直接采用导致延误治疗。
裁判:
“医生未履行《医师法》第22条要求的专业注意义务,医院承担90%赔偿责任;算法公司提供合规产品,不承担责任。”
▶ 情形2:算法设计缺陷——算法公司责任

法律要件:


① 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如YY/T 1830-2022《AI辅助诊断软件安全要求》);
② 缺陷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案例:(2023)京73民初112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案情:AI心电图分析软件漏诊心梗(训练数据未覆盖老年人群体)。

裁判:
“算法公司未按《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更新训练数据,承担70%产品责任;医院使用合规,免责。”
▶ 情形3:混合过错——三方责任分担

裁判规则(参考《民法典》第1172条):

根据各主体过错程度、原因力大小确定比例。

案例:(2024)粤0192民初1123号(广州互联网法院)

案情:AI误诊糖尿病患者截肢(算法缺陷+医生未查血糖数据)。
裁判:
“算法公司训练数据偏差(50%责任)+医生忽略关键指标(30%责任)+医院未更新软件版本(20%责任)。”

三、免责与减责抗辩要点

1. 算法公司的有效抗辩

《民法典》第1206条:


产品投入流通时缺陷尚不存在,或科技水平不能发现缺陷(如(2023)沪0110民终2312号案中,罕见病诊断错误被认定属“不可知风险”)。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4条:

患者拒绝提供必要数据导致误诊(需签署书面风险告知书)。
2. 医院免责情形

《医疗纠纷预防条例》第16条:


使用已注册的AI工具+建立内部审核制度+留存复核记录(如(2022)浙0106民初11245号案)。
3. 医生个人责任隔离

《民法典》第1191条:


医生履职时过错原则上由医院承担,但故意或重大过失可追偿(如(2023)鲁0202民初3421号案医生篡改AI结果被追责)。

四、前沿司法政策动向

1. 算法透明义务强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五)》(征求意见稿)第18条:


算法公司须披露 “可解释性报告”(如决策逻辑、置信度数值),否则推定过错。
2. 责任保险联动机制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8条:


高风险AI诊断工具需强制投保(2024年北京试点“AI医疗责任险”,覆盖医院、厂商共同被保险人)。

五、实务操作指引

1. 证据保全关键点

主体必备证据
医生/医院AI结果打印件+手写复核意见+患者知情同意书
算法公司产品注册证+算法验证报告+风险警示记录
2. 合规预防建议

医院:


建立 “AI诊断双签字制度”(主诊医生+副高以上审核);

厂商:

在操作界面嵌入 “置信度阈值警告”(如<85%时弹窗提示人工复核)。

结论:AI医疗诊断失误责任需遵循 “过错-产品缺陷-组织管理”三维认定模型。2023年后司法实践明显呈现 “加重算法公司透明义务,严格医生审核责任,限缩医院无过错免责” 趋势。

法律依据索引:
《民法典》第1218-1219、1202-1203、1172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96条《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第12、21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3版)附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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