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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猪哼哼

留学不留爱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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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9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九章 深蓝色


许国富此行是来开展销会的。
我们约在阿姆斯特丹二战纪念广场附近的麦当劳,他说麦当劳已然是我们的据点。
“玛丽!”我看着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国男人唤我,他戴着一副墨镜。
我走近他,“你是许国富?”
“恩,是我!”他摘下太阳镜,“你好吗?”
“现在学会装酷了!还戴墨镜?像瞎子阿炳!”我们走进餐厅。
他应酬般得笑了笑,但笑得不够坦荡,不似从前。
我们点了食物,找了一个窗边的位置坐。
“三年了,你变了。全身都是名牌啊。”我看着他,他变得很精致。
“你也变,变无情了,不看我,倒先看我的衣裳!”
“我挺俗是吧,看男人先看标签。”我傻笑。
“怎么了?想嫁人了?”
“不!就是觉得你的衣服好看,你现在可是活杂志啊!”
“我觉得我应该把这衣服脱了,不然你我的话题绕不出去了。”他做脱衣状。
“别!我开玩笑的呢。你这次来干什么?”
“恩,这可是机密啊,你不能告诉别人,我许国富,原名许文强,为逃避上海黑帮老大冯敬尧的追杀才来到荷兰。”
“行啊!变幽默了?”我大笑。
“其实以前我也挺幽默的,只是不敢向你暴露,怕破坏形象。”
“难道现在就不怕了吗?”
“不怕,现在我觉得女孩子会赞叹我肯出丑。”他故意用力地吸杯中的可乐,为发出声响。
“感觉你谈恋爱了。”
“没有。”他摆手表示。
“你这不是欺骗我这个祖国花朵吗?至少你爱上某人了。”
他点头,承认了。他又说:“那么你呢?”
“我?谈过。”我把爱留给了昨天,我在心里思量,涩涩地。
“现在呢?”他又追问道。
“现在不是在吃饭吗?”我不想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更不想提起吴慰。
“恩,吃饭!我知道了。”他会意的笑了。
我们走出麦当劳,往火车站走去。
“来到著名的性都你去过红灯区参观取经了吗?”我说。
“去过了,昨天和同事。”
“恩。”我来了一个深呼吸,“啊,这大城市的味道就是不同。”
“什么味道。”
“冰淇淋的味道。”我指指前面的冰淇淋的车。
许国富笑了,跑去买了一个冰淇淋给我。
“你怎么不吃啊?难道想和我共享这一个?这阿姆斯特丹就是不同,你才来就产生了这种龌龊的思想。”我把冰淇淋高高地举起,犹如美国的自由女神。
“我牙不好,受不了冰的。”
“那你脸红什么?”
“哪有?”他摸自个的脸。
我们相谈正欢,突然有人从我们后面冲了过来,那是一个黑人,他和我擦身而过,我手一抖,冰淇淋成了自由落体栽在地上,此时又有一个人正向着这个方向追来,那人越过他们,便很快追上跑在前面的那个黑人。两人扭打成一团。
白光一闪,一把刀亮了出来,我还没来得及把目光避开,那刀已经扎进入了那个黑人的身体,随后他又被刺了几刀,每刀都是发了狠的,殷红的血喷了出来,洒在了路面上。
不久跑来两个警察,他们吹着哨子、举着枪,杀人者坐在地上,没有反抗,被戴着手铐带走了,而倒在血泊里的那个人身上还插这着那把刀。
对我们来说,这是一场没有背景的凶杀,我们不知道死的是好人或是坏人,但这样的死亡反倒让人觉得更害怕。
街上的电车没有停,停下来观看的路人也开始移走,我们也渐渐地溶入了人群,一切又跳到了几分钟前的画面。
两人机械地往前走,随着人群,一直沉默着。
“他们是在拍电影吧?”我说。
“是在拍电影吧。”他拍拍我的背,安慰道。
我又问:”他们真的是在拍电影?”
“你是对的,是拍电影。”
街上有点吵杂,有对面走来的路人,也有从背后越过他们的路人。
“你为什么不说实话呢?那不是拍电影。不是!”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叫嚣着。
“不要再想这件事了,和我们没关系。忘了吧。”
“我看到那个倒在地上的人,他,他穿深蓝色的外套,”我眼眶里的眼泪像溜溜的珠子在打转,强忍着不让它们掉下来。
我清楚地记得最后一次见吴慰,他穿的也是一件穿深蓝色的外套。
“那是一个黑人!和我们没关系。”
“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深蓝色是魔鬼。”我喃喃自语。
“忘了这些吧。以后我们都不穿深蓝色。”他把我的手握在他的手心里。
“玛丽,做我女朋友吧。”他低头看着我。
“啊?”我刚平复的情绪再起波澜。
“你考虑一下。”
“恩。”我点点头,把手从他的手心里抽了回来。
“其实我没什么好的。”我说。
“你很好,因为你会管民工叫大哥。”
“可你现在不是已经不是民工了吗?难道你还会去陈计的三元理发?”
“身份变了,但我心不会变。”
我仰起头看着天,这话如果是从吴慰的嘴里说出来,该有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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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9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章 婚礼


王静来电话说要结婚了,因为她怀孕了。
婚礼是为了那个孩子,而不是爱情,这一点她坦白了。
我和小P去市中心买礼物寄给王静,我们满大街转悠。小P说买化妆品吧,我说化妆品有保质期,寓意不好。我说买衣服吧,小P说衣服会过时,寓意也不好。
那个下午我们空手而归,途中小P问起许国富的事,他们曾有过一面之缘。
“其实那个许文强不错啊,高大帅气又多金,比王静那个维他命还强,你为什么不考虑他?”小P说。
“你别这么三八了,我对他爱不起来。”我如是说。
“你还在想那个姓吴的?”
“想或者不想都已经没意义了,我是我,他是他。”我狠下心肠说了这句话,小P是了解我的,只是不揭穿罢了。
许国富在他离开荷兰那天又向我提出了交往的要求,我没答应,我偷偷想过如果他是向我求婚的话,我会答应,一场豪华的婚礼,也是一场爱情葬礼,这葬礼是给我,给吴慰的。
爱一个人,和同一个结婚是两码事。爱一个自己不爱的人是欺骗自己,而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结婚是欺骗大家。
但欺骗自己比欺骗大家要难。
坦白说吴慰和许国富相比,逊色多了:没他的胸襟,没他的气度,没他的毅力,就说一点,如果吴慰只有5块钱,他也绝对不会去三元理发,他宁可把头发蓄起来,绑个小辫,装颓废。也就是说他的虚荣心很强,他无法过没钱的生活,而这一点也几乎是我们分手的最根本的原因。
但我爱的却仍是吴慰。
爱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有多优秀、多上进或者多正派,比如说监狱里的某个男人说不定正被某个女人深深思念着、记挂着,亦为他守侯着。爱是很纯粹的东西,真正爱一个人,便是要爱那个人的一切,包括错误和缺憾。
周四油画考试,老师竟然不出模具,给了一个命题:“LOVE”。
我枯坐教室,无从下笔,眼看身边的那个波兰妹已经疾笔如飞在画了,有些忧心。
我瞟了一眼小方,他也干坐着,不知是思考还是发呆。
我推推他,问:“干什么呢?想到画什么了吗?”
“偶在意淫中。”他嬉皮笑脸地说。
“都什么时候了?尽说废话!”我替他着急,“干脆滚蛋吧。”
我探头看了旁边同学的作品,她在画一个母亲抱着一个婴儿,大概是想表达母爱,我肃然起敬。
我胡乱用笔蘸了颜色,往画纸上涂了一笔,但找不到主题,把纸一抽准备换张新的纸。
老师走了过来,说:“you can not change new one!”我突然想起她曾经说过画画是没有废笔的。(你不能换新纸!)
我凝视着这抹横在中央的绿色,心灰意懒,准备随手再添几笔,画一副毕加索风格的算了,但老师在一旁注视着我,眼神中充满了期望,我心虚地低下头,继续冥想。
我决定把绿色描成草原,我总是缺乏想象力,老师有些失望,转身去查看别的同学的进度了。
第二个星期,成绩公布了,小方说我得了最高分,他还说老师是不是眼睛不好使,他以为自己那张类似春宫图的作品一定会过,但没有。
通过考试的作品被贴在了美术室的墙上。
我的作品是一片草原,草原上有一对背影,彼此搀扶着,其中的一个人只有一只脚。
爱情是没有废笔的,我告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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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路灯


我周末打工,星期天赶末班火车回家,坐在火车里我正在乞求上帝保佑我的自行车。
最近戴芬特尔市的偷车事件徒增。
据说是一个叫Dick的中国男人在搞鬼,他专门针对留学生热爱廉价货的心理,开始向他们出售二手自行车,而车子的来源就是火车站的停车场,确切地说是他从老黑手里批发贼车。
老黑根据供求关系,专门偷车架小的,适合中国学生的车子。
把从中国学生手里偷来的车子再经过Dick之手卖给中国学生,如此恶性循环下去。我上个周末被偷了一辆车,结果在Dick家看到它,又花25块把它赎回来。
但接下来的来几个星期,我的车一直没被偷,我有些窃喜,在欧洲的确有利于祈祷,上帝还真是有求必应。
我所在打工的餐馆的经理是一个叫啊伦的香港人,长得十分帅气,平日西装革履,十分招这里的女工喜爱,其中也包括老板的女儿小玲。
小玲长得并不讨喜,行为就更人讨厌了,早上开工后,她会屁颠屁颠地在餐楼走上一圈,因为此前我刚洗过的地板还未干,于是便留下一串泥印子,如此我只得再洗过,但我敢怒不敢言。
下午经理叫我去擦门口的招牌灯,因为我够不到灯的上端,经理正在附近,看见了,便过来帮了我一把。我不小心把污水溅到了他的裤子上。
“对不起!”我干忙用布帮他擦了擦,经理对我笑了笑。
但这一举动落在小玲眼里便有点走味,她走了过来,尖着嗓子对我说:“那个谁啊,去吧台把冰淇淋加满。去!”
她支开我。
“要我帮忙吗?”她对经理说,准备自己上梯子擦灯。
“好啊!上面已经擦过了,下面你来。”经理把布递到她手里,也进了屋子,她讨了个没趣。
快下班的时候小玲叫我去倒一袋垃圾,这垃圾有点沉,我吃力地抡起来,往厨房的后门走。突然我感觉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我低头一看,小腿已被玻璃渣子划了一个口子,殷红的血溢了出来。
如若在餐馆的摔了杯子、盘子一定要用打包纸包起来才可以扔到垃圾筒里,这里人人皆知,我马上意识到这是小玲的杰作。
我进厨房向油锅师傅要了一块胶布,刚撕开贴面,经理来了。
“怎么了?受伤了?”他关切地问。
“恩。被玻璃划的。”看他的目光在我腿上纠结,我有点不好意思,胡乱把胶布往腿上一贴,“小事。”
“这是你两天的工资。”他递给我两张钞票,一张十欧,一张五十欧,与往常一样。
“谢谢,经理。”我接过钱。
“还有,你下个星期不用来了。”他说。
我看到不远处小玲正神色讶异看着我们,我顿时明白了,我沉吟片刻,说:“知道了。”
经理怕我会记恨他,又说:“这不是我的主意,你干的挺好的。”
我勉强挤上一个微笑,表示我理解。
我穿过小玲往外走,我的手在颤抖,我想停下来,掴她一巴掌,再用力地把这六十块摔到她那张面目可憎的小脸上,大声地说:“坏女人,是老娘炒了你!”
但我没有这么做,生活让我明白了钱才是老娘,我紧紧地把这六十块捏在手心里,灰溜溜地离开了。
我走出餐馆的大门,发现外面正飘着雨,虽然不大,但这加剧了我心中的凄楚,脑子里浮出一句曹雪芹的诗:“已觉秋窗秋不尽,哪堪风雨助凄凉。”
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来了。
我回到戴芬特尔市已近12点,我出了火车站,来到停车场,发现我的车子已经被老黑扛走了。
我只得徒步回家。
一个23岁的中国姑娘结束两天辛苦的体力劳动,于午夜十二点走在荷兰的一条不知明的马路上,且她刚刚被炒了鱿鱼,且她的腿上有一个三厘米长的血口子,且她的自行车被偷了,且天空正下着雨。
狼狈、凄楚、委屈,我感觉我被生活轮奸了。
我在烟雨中抬头望天,一片混沌。
“不如一死了之!”我心里有个声音,眼泪混着雨水在我的脸上纠结,冷一阵,暖一阵。
我拖着双脚走了一阵,突然看到Steven扶着自行车站在雨中。
“Mary,我送你回去!”他喊我,我走近,看见他被雨水打湿的眼镜,有些混浊。
我想要抱抱他,真的!把我的狼狈、委屈一股脑地投到他的怀抱里。但是我止住了,“好啊!”我痛快地应允了。
我把屁股挪上他的自行车后座,这一个温暖的位置,他替我挡住了迎面而来的冷风,我卷成一团,像一只小花猫似的。
街边的路灯昏黄的灯光正受着雨水的洗礼,它们变得有些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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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路人甲


我从超市出来,下雨了,却意外的遇到带了雨伞的Steven。
但凡雨天我都会碰上他,这属于天公作恶。
“真巧!”他看到我,他碰上我总是喜欢说中文。
“巧。”我浅浅一笑。
“我送你回去吧。”他撑开雨伞。
“不用了。”
“那,这给你。”他把伞递给我,自己钻进了雨幕,我看到他把耳朵里的助听器摘下来,飞快地塞到口袋里,我突然感到胸口有些闷闷的。
“Steven!”我大声叫他。他转身,我赶紧走过去,用雨伞遮着他,“我还想去HEMA买点东西。你陪我去吧。”
“恩。”他点头。
我告诉自己这个时候我身边需要一个男人,他是谁并不重要。我需要一个适时男人,他会在我需要他的时候出现,适合与否并不重要。
夏天我可以一个人过日子,那时候白昼很长,只要有阳光我便可以欣欣向荣,虽然我不是植物,女人的感光性很强,所以在比如荧光灯、照相灯甚至是男人的目光里都变得生动,甚至是一个女人面对一面镜子,看一下下午,也不觉厌倦。但一个人的黑夜就不同了。
女人害怕看到自己的脸上的阴影,这阴影映在眼眸里,再折射到心头,变成了暗伤。
冬天要来,白昼渐短,我开始害怕这种生活,害怕一个人回家,害怕一个人睡觉,害怕晚上照镜子。
“你,你还喜欢我吗?”我看他一眼。幸福可能就是你身边的一个路人甲带给你的,所以不必去等待什么,坚持什么,我这么劝自己,吴慰已经结婚,我为什么就不能心安理得的找份幸福呢?佛家都说不可妄执,何况我是一个六根不净的平凡女子。
“恩,喜欢。”
“那我们谈恋爱吧。”
“好!”
不久我搬去和Steven同住。
晚上我们躺在一张单人床上,有些拥挤,我在里面,他在外面,这是我的旧有的习惯。在漆黑中夜里我看不见他的脸,我把他当成另一个男人,也把自己当成另一个女人。
他俯在我上面,他的手在我身体上移走,攻城掠地,直至股间的最后防线,我突然僵住了,像一具女尸,任他摆布,下身的热浪来袭,我咬着嘴唇,不容自己呻吟,吴慰的脸在我眼前浮现,我告诉自己我若叫喊了我便是荡妇。
我转身背对着他,突然感觉他的手指在我光裸的背上写字,一遍又一遍地写Sorry。
终于我原谅了我自己。我知道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张床,结局都是一样的。
一日小P来看我。
“小日子过得不错啊!”他先视察了我们的房间。
“也有问题啊!”我抱怨道,便给他递上一杯水。
“啥子问题?”
“文化差异。给你举个例子,如果在厨房的桌子上放一个碗,碗里有些黑色的液体,你觉得会是什么?”
“我觉得是中药。”
“可是他觉得是可乐!但其实是酱油!”我说。
“他喝了?”
“恩,喝了一些。”我作无辜状。
小P笑得前俯后仰,那叫一个喜庆,“还有可乐的事儿吗?”
“还有最近我在看一部清宫戏,偶尔他也凑过看一段,听去了一句昭告天下,他问我昭告天下是什么意思,我说是皇帝给全国人民发通知。”
“然后呢?”
“但今天竟然对我说房东已经警告天下明天要来检查房子,哎!他的中文就像他吃牛排的口味一样,只有三成熟。”我想起日前的趣事,“还有一回,他不知道在那里听到了儿女红,他竟然以为那是月经。”
“警告天下?哈哈!我看他真是有点傻乎乎的,不过咱不怕,傻瓜力量大。”
“对了,你打听过他的家底了吗?”他又问。
“没问过他,他也不提。不过他已经自立了,家庭背景也已经不太重要了。英雄莫问出处嘛。”
“我看他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小孩,这家置得也挺马虎。”的确这里置的大都是二手货,就连我这个女主人也是二手的,我端起手中的柠檬水,喝了一口,微酸。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两个人在一起开心最重要。”小P说。
“终于说了句人话。”
“这也是我的新妞的教诲。”他骄傲地说。
“就是上次在火车站见过那个?”
“早不是了,她已经易其主了。” 我惊叹他换女友的速度。
“你啊!就是一个人肉客栈,送往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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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9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三章 鸡犬不宁


圣诞节那天,我们家来了一个中年男人。
“你找谁?”我为其开门。
“啊贵在吗?”啊贵是Steven的中文名,我曾笑他这名字恶俗,也觉得他的父母也有这嫌疑。
“他今天同学有活动,还没回来。”我没让他进来,我独自在家,放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进来,似乎不妥当。
“你是他餐馆的老板吧?他保证5点会去你那里的。”我听他说话轰隆,肺活量挺高,便下了定义,通常在荷兰的中国老板的肺活量都是叫骂工人练出来的。
“他今天还打工啊?”男人惊奇地问。
“恩。等下我也要出门了。”今天我也有要去打工,圣诞节的工资比平常高一些,这对我有着吸引力。
“你是啊贵的什么人?”他问我。
“朋友。”我颇为尴尬,也既兴在脑里杜撰了一个故事:这老板想把女儿嫁给Steven,所以上门看看。
“女朋友?”他更惊奇了。
“恩。”
“多大?”他颇为八卦,竟开始打探起我来。
“23。”我硬着头皮回答了,暗想如果他再问我什么私人问题,我就关门了。
“23?属鸡的吧?那比啊贵大一岁,阿贵是属狗的。”他喃喃自语,掐指头算着,又道:“鸡犬不宁啊!不好。”
“你是谁啊?”我有些不气愤,一改之前的谦逊。
这时候Steven出现在楼梯口,“爸!”他冲这个男人喊。
我庆幸刚刚那句没说成:“你他妈的是谁啊?”
“叔叔进来坐吧。”我换了张脸谱。
“啊贵,今天回家吧!”他显然不太愿意和我说话,转身对他说。
“我得去工作。”Steven说。
“你这孩子!我叫你回去就回去,钱我给你。”
“爸,我已经超过18岁了,我要自己的生活。”
“你的生活就是拿政府救济,做厨房佬,和这种不三不四的女人在一起?”他竟然当着我的面指我是不三不四的女人。
Steven对“不三不四”的理解力还是有的,他上前几步,站在我身边,对他说:“爸,你要向玛丽道歉!”
“我再问你一次,你回不回去?”他爸仍然依照自己的思维方式说事。
“不回去!”Steven急了。
“哼!”他爸愤然离去。
“对不起。”Steven上前搂住我,感觉我受了很大的委屈,说:“别哭哦!”
“你爸为什么叫你回去?”我问。
“他叫我回去和一个印地安女人结婚。”
“印地安女人?”我不解地问。
Steven第一次谈起他的身世,他爸是陈大平,在荷兰算是一个名人,名人分两种,一种是高素质,另一种是高物质。他爸的素质我刚才已经见识过了,所以他的名是应该用钱堆砌的,也就是说他是个富翁。
而Steven口里的印地安女人其实是一个叫阿雪的中国女孩。
Steven在家排老五,上头有四个姐姐,早年陈大平还在经营餐馆的时候,几个中国黑社会潜入他的住家,欲绑架他唯一的独子富贵,却错绑了另一个孩子,结果那个孩子不幸死在了歹徒手里。
那个孩子便是阿雪的哥哥,当时他爸在陈大平的餐馆里工作,后又介绍自己的老婆到陈家当保姆,阿雪的哥哥来探望他母亲,结果做了替死鬼。
陈大平认为阿雪他哥为Steven挡了一劫,后来又听一个徐大仙的神棍说,阿雪家是他家的福星,于是厚待他们家,不仅替阿雪的父母办了居留卡,并许诺等Steven会娶他家的女儿。
阿雪本在国内外婆家生活,17岁来了荷兰。
阿雪属于在中西文化间迷失的孩子,本是一个挺朴实的农村姑娘,来了荷兰接受了所谓的西方文明,竟来了大逆转,譬如像武侠小说里写描述的,修炼了17年的中原武功,突然转学番邦的武功,便容易走火入魔。
她喜欢坦胸露背,在脸上抹上各色的的化妆品,身上更有各式的刺青,她以为这样很时髦、很玄,但在Steven眼里,她这种装扮颇似印地安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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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印地安女人


我见到传说中的印地安女人,阿雪。这天Steven的父母带着她来到我们家。
“阿贵呢?”阿雪先进屋来,完全不顾二老,足见她十分得宠。她看起来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她的脸就像一个脸谱,色彩斑斓,有些抽象,她的眼睑上盖了一层厚重的粉蓝色眼影粉,口红有些溢出唇线,不算精致,她应该是一个大而化之的人。
“他还没回来。” 我怯怯地说。
“什么时候回来?”阿雪说。
“他今天要上一下午的课,要等晚上才回来。”
“大平,你就把事儿和她说了吧。” 走在后头的贵妈妈给陈大平献计,她是一个身材矮小的中年妇女,大概是生育过度,体型程茶壶状,却也慈眉善目。
“好吧。”他们进了厨房,我们家是一居室的房子,厨房兼做客厅。阿雪先我一步,开冰箱给他们倒了饮料,她完全是主人之姿,喧宾足以夺主,我首先输掉了气势。
“你也坐啊!” 贵妈妈反倒招呼起我来。
“恩。”我坐了下来。
“你是阿贵的女朋友?”她说话十分轻柔。
“恩。”
“不要脸。”旁边的阿雪嘀咕,她站来起来,“我太明白你们这些留学生在想什么了?不就为了钱吗?爸!”她唤陈大平。
陈大平拿出一个纸袋,递给我,“这是五千块,只要你离开阿贵,这就是你的。”
他们准备拿钱给他儿子擦屁股了。
“钱我不要!”我站了起来,“请你们离开。”
“一万!怎么样?”陈大平竟然讨价还价,简直俗不可耐。
“孩子,阿贵和她已经订了亲了,你就成全他们吧。”贵妈妈拉着我的手。
“如果阿贵要回去,我决不拦他,所以你们不必为难我!”我说,不卑不亢,立场鲜明。
“大平,我们走吧,她是个懂事的孩子。” 贵妈妈站了起来。
三人走出厨房,不料阿雪折回,趁我不备给我一计耳光,她指着我的鼻子说:“狐狸精!你给我小心点。”
我委屈某名,冷不防成了狐狸精了。更感觉自己卷入了一个旋涡。
Steven回来后,我们真诚地谈了一次,他说他们所谓的订亲完全是父母的一相情愿,而且没有法律依据。
Steven十八岁以后开始搬出来住,期间陈大平找人他弄了回去,但是Steven报了警,警察对陈大平说孩子过来十八岁就有权利独力生活,如果限制他的自由,就是非法禁锢。他只得把他放了,而他也明白到要让他回去只能让他心甘情愿地回去。
起先他以为Steven一个人在外面受不了苦,想不到他坚持下来,但他们发现了我的存在,便知道事态的发展已经远远的超出了他们的控制,所以上门来了。
事实上Steven是恨他的父母的。他小时候陈大平疏于对他的照顾,他一直和祖母住在一起,而祖母整天烧香拜佛,整日在一个烟雾缭绕的小房间里呆着,每天晚上他睡觉的时候,会听到窗到的大树被风吹的沙沙作响,他就怕得要命,于是把随身听的音量开到最大,试图用此声盖住彼声,久而久之,他的耳膜受到了破坏,直至左耳失聪。
“你还会回去吗?”我问他。
“永远都不!”他斩钉截铁地说,表示亲欲养而子不待也。
“但阿雪的哥哥救了你一命。”
“我不能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他心里倒没什么道义束缚。
“我们结婚吧。”Steven突然跪了下来。
“你疯了?”
“我爱你,你也爱我,所以结婚。”他说。
“这不合适。”我拒绝了,这绝对不是解决他和阿雪那个问题的最上乘的办法,而且结婚绝对不能是一种手段。
而且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爱St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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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蓝衬衫


为摆脱陈大平的滋扰,我和Steven决定搬家,但临时起意,房子并不好找。在小方的安排下我把在CRB里本已经转租给别人的房间租了回来,在这件事上小方做很大的牺牲,因为那个小姑娘住进了他屋。
“唉呀,你整一个人肉客栈。”我学起他的打东北腔。
“唉呀,你要不要来我这旮住几天,俺们家就是你们家。”小方把我拉进怀里,逗我。旁边的Steven并不生气,反倒陪笑脸,他明白这是正常交际。
搬家时,我们丢弃了大量的物件,我们的新居只是一个不到十平米的单间,而这里其它的房间都是公用的,起先我们试图把一小部分的行李搁在客厅,结果其它室友便纷纷出来抗议。留学久了,中国同胞的团结友爱意识也淡漠了,全然不似我和小P等人当年在18号的情景,这就是时间的秘密。
我们把心一横,把冰箱和沙发和一只柜子丢到附近的垃圾池边,岂料同屋的那个女的又把柜子捡了回来,搁在自己房里,这就是留学的秘密。
但东西实在太多了,我们大略地收拾了一翻,房间却仍如一个小型的垃圾场。
“太郁闷了,我得出去透透气。”我抱怨,退到房门口。
“你去PETER家坐坐,等你回来了,我保证整理好。”Steven正身处一堆衣物中,已是汗流浃背,他比我能料理生活,完全是不须扬鞭自奋蹄。
“真的吗?”我喜出望外。
“你去吧。”
我到了小P家,他正在做饭。
“你好啊,我的邻居。”他冲我叫。
“你家新妞呢?”
“走了。”
“春天要来了,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我可耻啊!”他凑到我耳边说,“我把一个女孩的清白夺走了。”
“这档子事,你已经是罄竹难书了,何只一个!”
“这次不同,她是一个处女!”他故做诡异。
“这对你有这么大的震撼力吗?”
“简直就是惊天地,泣鬼神,感动主耶酥!”
“你准备咋整啊?”
“我决定和她建立长期关系,50年不变。”他手持一柄锅铲,似英勇就义前的最后宣言。贞洁原来能彻底得俘虏男人心,可见很多男人都愿意责任大于爱情。
“你不是说她走了吗?”我惊奇地问。
“她回家拿东西。我做好饭等她。”
我凑过去一看,又是鲜红的意大利面。
“你快回去吧,她该回来,她不喜欢我和别的女人呆一块。”小P推我出厨房,“下次来记得到Steven一起来。”
小P变了!至少是认识他以来第一次让我感觉他在正经八百地谈恋爱,这对我是极其稀奇的,好比是一个太监娶了老婆,还和她有了爱情结晶,这结晶不是知道是他拿来骗群众的还是骗自己,我对男人总是信心不足。
我一路思考,直到推开睡房的门,突然感觉眼前一亮,房间已经变的十分整洁。
此时Steven已经趴在床上睡着了,我拿了条毯子盖着他身上,顺手摘下他的助听器,这个动作我已经很娴熟了,他睡觉的时候总是忘记拿下那东西。
我打开衣柜,发现他把衣服都做了归类,上衣在上,裤子于下,袜子和内衣收于抽屉里。
但我发现我的那件蓝衬衫不见了。
“Steven,你有没有看到那件蓝衬衫。”我摇醒他。
“WHAT?”他没听明白。
“蓝衬衫!”我大叫,把枕边的助听器塞到他耳朵里。
他坐了起来,开始回想,想了一会儿,说:“我好像把它扔了,那不是我的衣服啊。”
“扔了?”我撒腿就往楼下跑,来到大楼的垃圾筒前,垃圾池大概有1。5米高,而且上面有个圆型铁盖子,如果想从里面拿东西出来根本不可能,除非有垃圾佬的钥匙,荷兰的规矩是政府的垃圾车一个星期来收一次垃圾,我们这片住宅区是星期三收,但到那时候我的衬衫恐怕已经腐化了。
Steven也跟着跑了出来,对我说:“既然已经丢了,再买一件吧。”
“你过来!”我唤他走到垃圾池边。
“做什么?”
“扶我上去,我要到里面去找。”我决定爬上垃圾池。
“you are crazy!”他不可思议地看着我。而我则正借住他的扶持而攀上垃圾池。(你疯了!)
“你下来!我们回去。”他朝我喊,他决定阻止我。
“我不!”我已经爬上了垃圾池顶。
“你下来!”
“我不!”
我们一上一下对峙着,他有点无奈地说:“那好,你下来,我来找。”
我顺了他,跳了下来,接着他爬了上去,进而跳入垃圾池,“啊!”他大叫。
“怎么了?”
“好臭!”他用手捏着鼻子,接着他弯下腰去找那件衬衫,垃圾池里太黑了,他什么也看不到,“太黑了!”
“用手机!”我急中生智。
他打开手机,借助它微弱的灯光,继续找。
“找到了!找到了!”不久垃圾池里传出他兴奋地叫声,他把衣服抛了出来。
我喜出望外,捧着那件衬衫飞奔回家,竟全然不顾里面的Steven,只对他说了一句:“你快回来!”
Steven回来后,看我正在浴室里洗那件衬衫,有些不悦,说:“我还不如一件衣服?”
“这衣服对我很重要。”我只顾洗衣服。
“这是Jacky的吗?”他走近我,我闻到了他身上的臭味,道:“快洗洗吧!”
“能不能把衣服扔了?”他拉拉我的衣角。
“不行!”
“求你呢!”
“说了不能丢。”我有些不耐烦。
他伸手进水盆,抓起衣服往地上甩,还跳上去踩了两脚。
“你疯了!”我抹去溅到脸上的水珠。
“you have to forget him forever!”(你必须彻底忘了他!)
“you no heart no lung!”我第一次用英文吵架和他吵架,因为气愤,语法全失,只抓了句子的主干,此句我意为:“你没心没肺!”
“you hurt me!”他也叫嚷着。(你伤害了我!)
“you! no head no brain!”我想说“你没头没脑”,却也词不达意,只说了主干,我指着地上的衣服,道:“it’s for my father!”(这是我爸爸的衣服!)
我一着急,把眼泪逼出来了,而男人看了眼泪就软化了。
“Sorry!”他低着头说,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替我拿起衣服。
我爸出殡那天他的遗物被一一火化了,一点都没剩下,这是温州乡间的规矩,但我偷偷地藏了这件蓝衬衫,这是他出事前换下的衣服,挂在浴室,所以没人留意。我藏着,并把它带到了荷兰。
我曾经数次要求吴慰穿上那件衣服与我行周公之礼,只有这样我才能感觉到我们的爱或者爱的行为是被祝福的、被保佑的,而那时候我竟分不清俯在我身体上面的吴慰到底是我的爱人还是我的父亲,我泪流满面的亲吻他,却又觉得充满了罪恶感,我的心态有些畸形化。
我曾经在网上碰到了一个叫“舟自横”的网友,我向他告之了我的郁结,他说这是创伤后妄想症。
所以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对吴慰的感情是爱情还是一如对我父亲般的爱,但有一点我很清楚,就是这两种爱我都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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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9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六章 玉卿嫂的刀


小P和他的新妞邀请我和Steven去他们家过元宵节,Steven因为下午有课,我便先去了,而且我们两家之间不过百步之遥。
我在自家的楼下,看到了一辆银色的“奔驰”,是最新款的,这正是小P的“dream car”。
我凑过去打量,打算等下拉小P来解解眼馋。车玻璃冷不防卸了下来,探出一个脑袋,是吴慰!
“你……”我无言以对,只顾着吃惊了。
“上车!”他没有任何的开场白,我听出了一丝焦急之情,或者是看出来的,他的眉头未舒展。
“我,我还有事。”我欲拒绝。
“上车!”他有些激动,我终于上了车,他马上发动车子,这奔驰却有飞驰的速度,我们驶上了高架。
“你慢点开!”
他只顾看着前方的路,唱机里播着周杰伦的歌:“快使用双接棍,哼哼哈嘿……”他大概是受了我的感召,也开始听这种有点像快板但吐字没有那么清楚的有节奏的说唱艺术。
车子在下一个出口拐了出去,再走了一段路,停在了一家加油站边上。
突然他身子一倾,向我压了过来,找到我的嘴,开始疯狂地亲吻我,我半推半就,应承着他,或者说是二分推八分就。不觉中竟化被动为主动,我的心里没有丝毫的羞涩之情,这种接触本是属于我的。
眼泪顺着他的脸一直淌到我们的嘴角,这味道是咸咸的。由思念操控,由接触表达,由眼泪证明,我们的开场白充满了生离死别的凄楚和哀怨,无须言语,一切皆在不言中了。
“我们走吧,离开这里。”我虚弱地瘫在他的怀里,听着他说。
“我们能去哪呢?而且,而且你已经结婚了。”
“去哪都行!只要离开这里,只要和你一起。”
“你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那个郭红云简直不是人,上个月我只是顺道载一个女同事去火车站,她竟然,竟然叫她的手下把她给轮奸了。”他的言语里充满了愤怒。
“对此我却无能为力。”此句充满了无奈,看得出这半年多他经历了很多事。
“她大概是嫉妒过度吧!”
“你无须为她说话,她……我离开你也全部都是她设计的!”他握起拳头奋力捶向方向盘,“是她给我注射了海洛因,让我依赖她,臣服于她,是她威胁我,说我再和你见面就杀了
你……”
“她是黑社会吗?”听到此处,我顿觉寒意。
“她是个魔鬼!折磨我,折磨我。”他稍显平静,合眼靠在靠垫上。
据说她会在半夜将睡梦中吴慰叫醒,接着歇斯底里地叨叨,只为在他的手机里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号码,这号码其实是别人拨错的,接着她就照这个号码拨过去,把对方臭骂了一顿。
她怕失去,便把他死死地抓住,不惜抓伤他,抓死他,抓得自己筋疲力尽、丧心病狂。
她是现代版的玉卿嫂,玉卿嫂的爱就是她的刀。她用刀子囚禁住吴慰,中年女人的爱欲往往比少女更疯狂,更不顾一切,而这竟成了吴慰的劫数。
“终有一天我会死在她手里的,所以请你带我走吧。”吴慰抓住我的手,他的精神一直处在一种紧绷状态,似乎有点神经衰弱,这估计是姓郭那女人整出来的。
“这半年我存了一些钱。”他拿出一枚戒指,这戒指便是他曾送我的那只,“还有这个,我一直一直都爱着你。”
“这……”
“玛丽,你知道来找你,我需要鼓起多大的勇气吗?你要救我!”他的情绪再起波澜。
“我……”此刻我感觉自己对他的意义不仅是一个旧时的爱人,更是一个爱情红十字会,必须提供给他心灵上的救助,“你容我想想。”
短时间内,他带给了我太多的信息,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其实在我对吴慰的感情里除了爱也夹杂了一丝恨,他爱的没有骨气、没有贞操,可以因为怀疑我和Steven有奸情,而变得懦弱无能,不敢去追查事情的真相,任凭自己主观臆断,也可以为了吸上几口白粉而委身郭红云。我对他的感情是很复杂的,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
“你先回去吧!”我说。
“我不想回家!”他说。
“既然你称它为家,那么你就有责任,就该回去!”
“原来你真的爱上了那个Steven!”他误会了我的意思,以为这是我的玄外之音。
“我不知道我爱不爱他,但我对他有责任。”
吴慰浮上一个微笑,说:“你变了,更成熟,更懂事了。”
我低下头,感觉他在讥讽我,仅是八个月,我已经对别的男人有了责任,我是乎是个薄情之人。
“那好,我回去,就当,就当今天我没来找过你。”他别过脸。
“你真自私,想离开就离开,想回来就回来!”我抬头看着他,突然觉得有些委屈。
“我想我们回不去了,永远都回不去了。”他发动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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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9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七章 鸡肋爱人


回到CRB,我看到Steven正站在小P家楼下等我,他看着我从吴慰的车子里下来。
“对不起,不该让他看到我,这,这会害你们吵架吧。”吴慰说。
“不!我们不会吵架,因为他愿意相信。”我说,我笑了,这笑是对他的嘲笑,这笑也是一种哀悼,为我和他曾经的为假想情敌而起的争吵。我笑了,心里却在哭。
“那,再见了。”他开车离去。
Steven走了过来,对我说:“你如果约了朋友也应该告诉一声,我等你很久了。手机也不开!”
“你打过电话给我吗?”我掏出手机,一看,“原来没电了。”
“反正回来了,也算没白等。”他牵着我的手,一同上楼。
此情此景如若换了是吴慰,他一定说:“你手机是不是真没电了,还是和旧情人幽会,故意不开吧!”接着以我的脾气,应该便可以拉开吵架的序幕了,我们常说女人的坏脾气的逼出来的,女人的温柔是男人哄出来的,似乎是对的。
“你在想什么呢?”Steven见我发愣。
“想你的好,你真好。”我说,我想不我该再把思想放在吴慰身上,看看眼前人都好。
“我好?谢谢!”他笑了,他欣然接受我的赞美。
小P的新妞叫小微,皮肤黝黑,但和小P相得益彰,两人挨边坐着,做亲热状,不得不让人想起郭沫若的“炉中煤”,黑且热,此时我们三人坐在客厅搓汤圆。
“你家小微是哪人啊?”我问她。
“我老家在山西。”小微说。
“哦。”果然和煤炭有关,我又问:“山西那里的煤矿是不是老出事啊?”
“哈!想当初我也是怎么问她的,可见英雄所见略同啊!”小P说。
“我去看看Steven,是时候把汤圆下锅了。”我起身去厨房。
这时Steven正站在炉边,盯着锅子,“为什么它们都化了?”他转头问我。
我掀开锅盖,“哎呀,你怎么搞的?都化了!”
“我也不知道啊,我倒了水,再把它们放进去,不久就这样了。” Steven说。
“你要等水烧开了再放!笨蛋!”我拍他的脑袋。
“对不起!对不起!”
“团圆都给你弄散了!晦气。”
“很严重吗?”他并不懂寓意这回事,关切地问。
“很严重!”我把脸一沉,故意逗他。
“那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我果然把他惹急了。
“只要你把这一锅的糨糊都吃光,就没事了。”
“好,我吃。” 他痛快地拍胸脯。
这时候小P进来了,问:“可以出锅了吗?”
再走近,一看,叫:“啊!怎么都散了?”
“呸!呸!呸!”我说,“我们一定是大团圆结局的!”
“Steven大哥,I服了you了!”小P看出是他的失误,竖起大拇指讽刺他。
“谢谢!下一锅,我会做得更好的。”Steven还以为是句好话。
“Steven你去搓汤圆吧!”小P把他打发走了,接着凑到我耳边说:“妹子啊,你怎么找了个傻子!”
我跟Steven进了客厅。
小微对我说:“芝麻馅没了,多了些面团。”
“那就随便捏几个饼子吧!”小P进来了。
小P切下一段面团,捏了一个环状, 并把它套到了小微的手指上,无比甜腻地说:“微,这戒指能圈住我们的爱情。”
“真是羡煞旁人啊!”我在一边起哄。
Steven也切了一段面团,学样捏了起来,待到成型,他把它放在我手心里。
“这是什么啊?”我玩弄手中的小玩意。
“这是车锁啊!这样你的车就不会再被偷了?”他说。
小P接着捏了一条项链,又把它递给小微,“我让你做珠宝世家,给!”
Steven又另外捏了一个物件,摆在我面前,“给!”
“这又是什么?”我心里有所期待。
“这是锅子,可以给你做饭的!”
我看着小微甜蜜的样子,有些心酸,随手拿起一团面,把它捏成条状。
“你这是什么?”Steven凑过来问我。
“鸡肋!给你!”我说。
“鸡肋是什么?”他显然不懂,又问道。
小P推推我,同我使了一个眼色,对他说:“鸡肋就是鸡身上最好肉,正好放在你这个锅子里煮啊!”
Steven捧着“鸡肋”傻乐。
在爱情生活里,Steven于我恰如一根鸡肋,弃之可惜,但食之无味。他对我好像缺少了一些爱的灵感,所以我们的爱情总是不够丰厚。
我和他的爱情被置放在对我来说完全陌生的社会环境中,经受着意识形态、文化和两性观念的强度的震荡,根基自然不稳。
那天我们犯了一个错误,竟然用面粉来搓汤圆,后来向荷兰豆BBS里的网友打听,被告之要用水磨的糯米粉。
因为我们用错了材料,所以吃起来并不是那个味道。而我选择了STEVEN,爱起来也不是吴慰那个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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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9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八章 绑架


和CRB里的所有小情侣一样,我和Steven习惯在放学后同去去超市买菜,这是一天中我们最悠闲的时光,我们几乎把逛超市当成约会,CRB里的人称这是“超级约会”:超级市场里的约会。
“我忘了带优惠券了。”我们走到大楼,我突然想起来。
“我去拿吧,你在这里等我。”他转身上了楼。
“恩。”
我站在门口等着,天色渐暗,路灯已上,一阵咖喱的香味从大楼里飘了出来,铁定是咖喱土豆鸡块!荷兰的土豆和鸡相对其它食物较便宜,所以很多留学生好这个,但吃多了也腻味,现在我一闻到这味儿就反胃。
这时候一辆车悄然停了下来,下来两个男人,我未于防范,对这突如其来地一切有些木然,他们把我拽着往外拖,其中一个捂住我的嘴,我无法动弹,无法叫喊,被强行拖进了车子。
“玛丽!……”Steven正下楼来,但来迟了一步,那车子已经载着我飞速离去,我意识到我被绑架了。
我只看清楚了一个男人的脸:光头,他扯了一块大胶布贴在我的嘴上,另一个人把一块黑布蒙住我的头,但这种笼罩让我感觉呼吸困难,我本能的扭动身子,为求解脱,但他们一左一右的按着我,使我动弹不得。
“老实点!再动老子弄死你!”左边的男人说,口音像广东人,那个“死”字暴露了他,他给念成了“屎”,我有个广东同学就是这副腔调。
接着我们只听到前头的唱机里播着张学友的歌:“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夜……”看来他们都是些老青年了。
我在脑海中紧急分析这件事,我记得阿雪曾经警告过,叫我小心点,莫非是她叫人绑架了我?
车子大约行使了两个小时,或者是三个小时,总之是极其漫长,我右边的这个男人后阶段竟靠在我的肩上睡着了,他的呼噜声在我耳畔回荡,绑匪也是人,也会打瞌睡,也流口水。我僵着身体,不敢动,怕惊醒他。
终于车停了,我被带下车,再被领进一个屋子,接着有个人把我按在沙发上,他恶狠狠地对说:“坐着!”
接着我听到步来一双鞋,声音很尖锐,听着像高跟鞋,来的应该是个女人!
“来的时候没被别人看见吗?”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声音很尖,并不悦耳。
“没有!绝对没有!”那个被我怀疑是广东人的男人说。
“叫他来!”女人说。
“好!”
我听到又来了一双鞋子,这双应该是男式皮鞋,声音比较平实,但很急促。
“阿云!你放了她!”是吴慰的声音,我本能的扭动了一下身体。
“阿光,你们先出去,到隔壁去!”女人说。
“好!”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远去。
“我和你说什么来着,你要敢去找她,我就杀了她!你当我放屁啊?”女人接着说。
“我没去找她,真的!”吴慰说。
“那天我人虽然不在荷兰,但我叫阿光跟着你了,你想赖?”女人说,接着响起一记清脆的巴掌声,是吴慰打那女人,或者那女人打了他。但我估计是后一种情况,因为此时吴慰好像处在弱势。
“你想怎么样处置我,随你!但请你放了她,我是去找过她,但就是聊聊,没别的!”吴慰说。
“承认了吧?贱!”
“啪!”又是一记耳光,那女人估计是打上瘾了。
“阿云,你闹够了没有!求你放了她。”吴慰虚弱地说。
“放?做梦!”女人说,其实他越求,她越生气,接着我听到她大吼一声:“阿光过来!”
很快那个人来了,“红姐,怎么了?”
“把这个女的拖下去,多叫几个人,你们爱怎么办怎么办!”女人说。
“好嘞!”阿光的声音有些兴奋,这兴奋之声让我毛骨悚然,我将被强暴?甚至是被轮奸?
我发疯地扭动身子,却感觉有人拉我起来,既而被架着往外走,我一挣扎,却换来一记拳头,那拳头偏巧打在我的鼻子上,随即一股咸腥的液体流入了我的口腔,我流血了。
“阿云,我错了,我错了,求你放过她吧!求你!”我听到不远处吴慰正在声嘶力竭地喊。
“把他拉走!”郭红云大叫。
吴慰的声音渐远,直至消失了。我被带到了另一处,好像这里有张床,我像垃圾似的被他们胡乱往上一丢,我的脑袋撞在了床沿,“咣!”应该是铁床!
“啊光,太缺德了吧,这事我不干了,荷兰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要干也不能干这种不乐意的!”一个男人说。
“那女人是不是有毛病?逮谁都叫我们给奸了,真当我们是禽兽啊!”另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们谁要上谁上,我不干!”有人退到了一边。
三个男人竟然在强奸第一现场打起了商量:
“把她衣服撕了,打一顿算了。”
“我不打女人,你打吧。”
“我真想不明白,我们中国人老搞中国人有啥意思,有种去搞个鬼妹,没种自己打飞机得了。”
“他妈的!我来!”突然有双手揪住我的衣襟,扯开外套,我里面穿得是一件套头的毛线衣,脱起来自然要费力些。
“直接脱裤子吧!做的像那么回事就行了,他妈的,真没意思!”
有人开始在解我裤子的纽扣,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
“不会要进来看吧!这女人变态的!”有男人说,其中一人前去开门。
“阿光!你死人啊!辉哥怎么知道你绑了这女的?”郭红云气急败坏地嚷着。
“这我可不知道的,应该没人看见。”
“辉哥问我们有没有在戴芬特尔市绑了一个叫高玛丽的女孩,他怎么会知道的?得了,放人吧,把他得罪了,我们也没饭吃了。”郭红云继续说。
“放人?”
“把她送回去!”
“恩。”
郭红云手下这批人充其量只是些小混混。混混和黑社会的区别的,混混有枪,枪里却没有子弹,而黑社会就是真枪实弹,也就是说前者是唬人的,是纸老虎。
混混们固然都是些好逸恶劳之辈,但其中也不乏有善良之人,这几个混混送我到家后,对我说的最后一句:“小妹妹,对不起!”
就在那一刻我几乎原谅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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