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di 发表于 2012-4-4 16:06

税法是到手的钱才是增值的钱。离婚的时候,钱可不是这么算的,虚拟的也可以分割。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4-4 16:06

bully 发表于 2012-4-4 16:06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5: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我要么来辟谣下吧,我还特地问了这个社会救济有没有时间限制,律师说,没有.

我不知道这个救济有没有时间限制,但我知道,拿这个救济金的生活质量,是很差的。

你觉得你姑姑可以过那样的生活吗?

babyseal 发表于 2012-4-4 16:07

sandy2966 发表于 2012-4-4 16:07

补签一个买房时的天价借款协议。

wsygmj 发表于 2012-4-4 16:09

wsygmj 发表于 2012-4-4 13: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说我那个阿姨精的不行啊
她跟老公结婚前是有工作的,结婚后她还继续工作,而且赚的比老公多,于是她 ...

游戏规则精是精了,可是婚姻不是一个精字就能维持下去的,这不,这么精的最后还是离婚散场。

没错,所以精只能保护好钱和自己的权益,但是保护不了感情
有的时候,反而傻傻的人,更容易保住感情
当然也有傻傻的,钱和感情都丢了的

维持婚姻不是做生意,不能太计较投入产出,从一开始就要有血本无归的魄力才行,这种心态可以说没智商,也可以说是高情商,我觉得我阿姨,并不是没想到这些,只是她自己无心维持这个婚姻,如果她有心维持,就应该当什么都没发生,尽量挽留老公的心
可是她明显牙根不想挽留老公,她心死了
可是她又不愿意自己提出离婚,那样她不占优势,不如让老公随便出轨,让老公提出离婚
有时候我想,是不是在他老公出轨前,她就已经笃定要离婚了,或者她自己就已经出轨了呢,要是这样,她着实是个可怕的女人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2-4-4 16:10

pidi 发表于 2012-4-4 16: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就些臆测了。离婚如果按照德国法律,就全部德国法律,如果按照中国法律,就按照中国法律。
不能对自 ...

房子的归属地是中国,国内法院只要不执行德国一点办法都没有。反正阿姨在德国也不准备上班,救济金法院也不可以扣。离婚官司就是要找对自己最有利的司法解释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4-4 16:10

刀切馒头 发表于 2012-4-4 16:12

臭豆腐 发表于 2012-4-4 15: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这个想法的导向可能是错的。

假设他们在德国打离婚官司,德国法院会委托自己信得过的中间机构, ...

中国的房子是她姑姑所有,是婚前的财产,按照中国婚姻法还有物权法来说,这个男人一分也得不到的.
德国法院要查你国内的房产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这类案例我以前也见过,问题是什么?!就是按照哪国的法律来裁定...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2-4-4 16:1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4-4 16: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 你脑子灵,这么说还真可以叫楼主亲戚试试。

因为以前就有类似的事件,不过是公司财产方面,一样是德国判了,中国法院拒了,德方再告,中国法院再拒,然后就拉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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