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20

wsygmj 发表于 2012-4-4 15: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文的借条应该么有法律效力吧,记得以前 有人说过
要真写了借条,还是中文的,那就你们自己悄悄的吧,尤 ...

那么长的回复!太激动了,真的很感谢你的意见,非常受用!而且得到不少启发!我们会好好考虑怎么自圆其说,你的举例也很有帮助!!!{:5_315:}{:5_335:}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26

刀切馒头 发表于 2012-4-4 14: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可行的,应该这样,如果这个离婚官司是根据德国法律来的话,那么就主张法官就只判决离婚的与否...
关于 ...

亲,你的这一说法太切中要害了!!!!我前面回到家后就一直试图寻找这样的案例或者做法,结果,被我google出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这信息我待会儿会放到一楼总结去!

你也顺便看下,好像是比你说的举证更简单硬朗:

出处: 3w.lvshi100.net/news.php?NewsID=1803

涉外婚姻离婚程序

其中有具体提到"三、涉外离婚中的财产和抚养纠纷

(一)、财产纠纷的解决方式

世界各国的民法规定中都规定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

1、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2、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处理。如果双方对位于中国的不动产不能协议解决而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双方应当首先向提出申请一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双方在国外的离婚是有效的,之后才能请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财产纠纷。"

这也就是说,国内的婚前不动产,在德国根本就没办法判!必须要到不动产所在地介乎哦该不动产的争议,而且用的也应该是不动产所在地适用的法律!!!

我搜到这里太激动了~~~~~

C6H12O6 发表于 2012-4-4 21:27

C6H12O6 发表于 2012-4-4 21: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问个白痴问题,在德国买房不是都要公正的吗,还是也可以不公正私下买卖的



yuhe必须要通过公证的发表于 2012-4-4 21:22

那就是啦。德国买房时必须公正,买房时如果写一个人是Eigentuemer那房子就是属于一个人的,而不是因为婚后买的就一定属于双方的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30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2-4-4 15: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还有一点是德国法院即便判你阿姨国内房产需分增值部分给那老头,但是中国法院会不会执行,因为按新婚姻 ...

亲,嫩说的很对,我前面google到相关法令了,回复在242楼,嫩可以一起看下~~

yuhe 发表于 2012-4-4 21:3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4-4 2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家会说,你们也就现在笑笑,以后有你们哭的时候。人家可不同哦,以后可是咧开嘴笑着迈进老年生活的。

那还是见识少的说,现在有存款 财产的家庭主妇多的去了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37

bully 发表于 2012-4-4 16: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不知道这个救济有没有时间限制,但我知道,拿这个救济金的生活质量,是很差的。

你觉得你姑姑可以过 ...

老实跟你说,我在陪我姑姑去律师那里的时候,先听说赡养费可能一分拿不到,姑姑哭了,后来律师说道不过可以拿救济金这一可能的时候她又一次忍不住失声哭了,要知道,她以前是医生,嫁到德国当初也觉得老头是个Beamter地位和她医生相当,所以她才放弃了国内很好的职业,过来追求她以为的幸福。以前她也很不屑那些harz 4的人,结果没想到自己却也落得可能去领社会救济的境界,我看她哭的我真难受。。。

可是,如果不拿,又能怎样?如果真的没有赡养费,她又找不到工作?有救济总算生活可以继续吧?说实话她那个年龄,开销其实也不是很大的,要说生活质量,其实也就吃喝住的花费而已,她也不是乱花钱的人,有空我会经常去看看她,或者她来看看我。所以你说生活质量很差我想应该也不至于吧。


yuhe 发表于 2012-4-4 21:39

C6H12O6 发表于 2012-4-4 21: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就是啦。德国买房时必须公正,买房时如果写一个人是Eigentuemer那房子就是属于一个人的,而不是 ...

亲, 这不是一样的。这是没有离婚时的买房公证,除非在买房公证时说另一方和这个房子无关。就像银行存款一样 到时候还是要分的。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46

babyseal 发表于 2012-4-4 16: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院不是用来委托的

不过这么说吧,德国法院判了你姑姑要分房子给这个男人,但是你姑姑如果不 ...

谢谢mm的详细解释!嫩的意思是,如果如果这房子譬如增值了50万rmb,德国法院判老头可以拿25万rmb,姑姑可以不执行?然后需要去中国法院强制执行?我以为这25万会在两人算共同财产的时候,一起算进去。譬如如果两人共同财产增值是100k,每人应该50k,但房子增值50k,所以共同财产增值就变成150k,每人应该得75k,那么我姑姑实际就只能拿25k,因为国内的50ok增值是虚拟增值,但在德国离婚的时候,增值部分却给老头实际拿到了。。。这样判决下来的话也可以不执行?

不过我前面又查到了有用的相关信息,mm有空可以一起看下,我回复在242楼~好像是说德国根本没权利判中国的房产!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2-4-4 21:49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实跟你说,我在陪我姑姑去律师那里的时候,先听说赡养费可能一分拿不到,姑姑哭了,后来律师说道不过可 ...

年纪大了,医药上的支出会增加很多的.
60岁,到领退休金的65岁,起码还有5年要去看arbeitsamt的脸色.真是最怕老来穷.
而且,领救济过得好的都是私下干些黑工什么的.要不真的不会过得有多好.

你姑姑跟老头应该结婚有好几个年头吧,老头的renteanspruch她应该有得分点的吧.

xiaowla 发表于 2012-4-4 21:49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实跟你说,我在陪我姑姑去律师那里的时候,先听说赡养费可能一分拿不到,姑姑哭了,后来律师说道不过可 ...

她找不到工作应该还是可以拿几年赡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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